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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0-12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激励全体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增强学生感恩意识,引导学生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进一步促进良好学风、校风的形成,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银川科技学院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评比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一)国家奖学金参评对象:

我校注册学籍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参评对象:

我校注册学籍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选时间:

9月29日至10月25日:

三、奖励标准

(一)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23人,其中本科18人,专科5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586人,其中本科人数434人,专科人数152人;

四、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2023-2024学年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无挂科情况(含选修课),综合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1%;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给学校发展建设作出贡献;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2023-2024学年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无挂科情况(含选修课),综合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30%;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心公益事业;

五、评审机构

(一)学校每年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二)各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班辅导员等担任成员的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负责本院的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三)各班级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如有异议,学校和各学院将予以及时处理和回复。各班应将公示无异议的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报各学院备案,各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六、评审程序

(一)宣传动员

各学院需在班级内进行宣传,详细讲解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和政策。

(二)本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填写申请表,提交给辅导员。

(三)班级民主评议

各班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议、初审。

(四)学院审核

各学院依据分配的名额,综合学生情况后进行推荐。初审结果将在学院内公示连续5个工作日,若无异议,将结果上报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学校审定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将推荐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连续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批,相关材料报教育厅备案。

七、申请材料

(一)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见附件3,内容填写好后导成PDF版打印,电子版命名:学生姓名+学号+申请审批表)。

2.上一学年内(2023-2024学年)所开设课程纸质成绩单一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二级学院公章);并将成绩单扫描导成PDF电子版(学生姓名+学号+学生成绩卡)。

3.学生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彩色)和电子版(拍照扫描PDF格式,文件名:学生姓名+学号+获奖材料)

4.各学院公示电子版、纸质版。

5.所有学生的申请审批表(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6.初审名单汇总表(与申请审批表的顺序一致),同时上报电子版汇总表。

注:评选国家奖学金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以上学生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于10月14日前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双面打印(见附件4,内容填写后打印)。

2.上一学年内(2023-2024学年)所开设课程成绩单一份(加盖教务处印章);并将成绩单拍照导成PDF电子版(姓名+学号+专业)。

3.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4.学生申请书(手写,A4纸)。

5.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注: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

以上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于10月25日前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令斌,0951-5181789。

八、奖学金评审监督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实行公示制度,以便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1.学生本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当年度所有奖助学金的评选资格,并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有关工作人员在评审、公示、发放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行为。

 

附件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5: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

附件6: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

 

 

 

                                                                                                             银川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4年9月26日

 

 

 

附件1

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二级学院 名额分配

本科 专科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本科:2184人,专科:538人) 3 1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本科:1111人,专科:731人) 2 1

数字与经济管理学院

(本科:1854人,专科:885人) 3 2

人文学院

(本科:3172人) 4 /

教育学院

(本科:1758人) 2 /

艺术学院

(本科:1267人,专科:176人) 2 1

传媒学院

(本科:1589人,专科:229人) 2

合计 18 5

 

 

附件2

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二级学院 名额分配

本科 专科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本科:2184人,专科:538人) 73 32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本科:1111人,专科:731人) 38 43

数字与经济管理学院

(本科:1854人,专科:885人) 62 52

人文学院

(本科:3172人) 106 /

教育学院

(本科:1758人) 59 /

艺术学院

(本科:1267人,专科:176人) 43 11

传媒学院

(本科:1589人,专科:229人) 53 14

合计 434 152

 

 

联系方式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北街培华路1号

电话:0951-5181555(院办) 0951-5181999(招办)

邮编:75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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