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激励全体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增强学生感恩意识,引导学生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进一步促进良好学风、校风的形成,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银川科技学院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评比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一)国家奖学金参评对象:
我校注册学籍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参评对象:
我校注册学籍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选时间:
9月29日至10月25日:
三、奖励标准
(一)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23人,其中本科18人,专科5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586人,其中本科人数434人,专科人数152人;
四、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2023-2024学年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无挂科情况(含选修课),综合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1%;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给学校发展建设作出贡献;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2023-2024学年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无挂科情况(含选修课),综合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30%;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心公益事业;
五、评审机构
(一)学校每年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二)各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班辅导员等担任成员的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负责本院的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三)各班级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如有异议,学校和各学院将予以及时处理和回复。各班应将公示无异议的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报各学院备案,各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六、评审程序
(一)宣传动员
各学院需在班级内进行宣传,详细讲解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和政策。
(二)本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填写申请表,提交给辅导员。
(三)班级民主评议
各班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议、初审。
(四)学院审核
各学院依据分配的名额,综合学生情况后进行推荐。初审结果将在学院内公示连续5个工作日,若无异议,将结果上报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学校审定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将推荐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连续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批,相关材料报教育厅备案。
七、申请材料
(一)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见附件3,内容填写好后导成PDF版打印,电子版命名:学生姓名+学号+申请审批表)。
2.上一学年内(2023-2024学年)所开设课程纸质成绩单一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二级学院公章);并将成绩单扫描导成PDF电子版(学生姓名+学号+学生成绩卡)。
3.学生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彩色)和电子版(拍照扫描PDF格式,文件名:学生姓名+学号+获奖材料)
4.各学院公示电子版、纸质版。
5.所有学生的申请审批表(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6.初审名单汇总表(与申请审批表的顺序一致),同时上报电子版汇总表。
注:评选国家奖学金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以上学生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于10月14日前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双面打印(见附件4,内容填写后打印)。
2.上一学年内(2023-2024学年)所开设课程成绩单一份(加盖教务处印章);并将成绩单拍照导成PDF电子版(姓名+学号+专业)。
3.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4.学生申请书(手写,A4纸)。
5.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注: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
以上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于10月25日前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令斌,0951-5181789。
八、奖学金评审监督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实行公示制度,以便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1.学生本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当年度所有奖助学金的评选资格,并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有关工作人员在评审、公示、发放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行为。
附件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5: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
附件6: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
银川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4年9月26日
附件1
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二级学院 名额分配
本科 专科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本科:2184人,专科:538人) 3 1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本科:1111人,专科:731人) 2 1
数字与经济管理学院
(本科:1854人,专科:885人) 3 2
人文学院
(本科:3172人) 4 /
教育学院
(本科:1758人) 2 /
艺术学院
(本科:1267人,专科:176人) 2 1
传媒学院
(本科:1589人,专科:229人) 2
合计 18 5
附件2
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二级学院 名额分配
本科 专科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本科:2184人,专科:538人) 73 32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本科:1111人,专科:731人) 38 43
数字与经济管理学院
(本科:1854人,专科:885人) 62 52
人文学院
(本科:3172人) 106 /
教育学院
(本科:1758人) 59 /
艺术学院
(本科:1267人,专科:176人) 43 11
传媒学院
(本科:1589人,专科:229人) 53 14
合计 434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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