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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区级三好等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4-25

 

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自治区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宁教工委办【201925号)文件精神及学院工作安排,为深入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思想引领,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充分展示榜样的示范力量和带头作用,进一步促进学院班集体建设,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功能。现在我校学生和各学生班集体中开展2018-2019学年区级评优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和对象

在我校注册学籍的201520162017级全体在校学生和班级。

二、评选时间

(一)425日至28日:各学院组织初评、公示、上报;

(二)55日至58日:学工处审核,评审小组审定,学院公示、上报。

三、名额分配

本次评选推荐区级三好学生10名、优秀学生干部5名、优秀毕业生5名、先进班集体2个,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四、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品德好: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2)学习好:求知欲强,知识面广;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2017-2018学年各科成绩在85分以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85分以上;本学年内无补考、重修现象;具有良好的创新精神和独立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参加学生课外科技、学术类活动(获奖者可优先考虑)。

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符合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获得过校内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2)担任各级学生干部一年以上,热心承担社会工作且工作成绩突出,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3)获得过校级“优先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三)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方向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学术道德;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参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平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2.学习勤奋,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良;自觉遵守学习纪律,无旷课现象;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曾获校级一等以上(含校级一等)奖学金或荣誉称号。

3.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奉献精神,热心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在校期间有过军队服役经历、自愿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和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及基层乡镇工作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4.已被评选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称号:(1)毕业离校前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学术不端者;(2)受到校级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者;(3)毕业论文不合格、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者。

(四)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2)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全班90%以上同学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3)班级学生遵章守纪,2017-2018学年无重大违纪行为,获得过学院“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

五、评选程序

(一)本次评选由个人、集体提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后报所在系,然后由各院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评,并将结果在院内公示3日。

(二)各学院将初评结果报学生工作处,学工处组织评审小组审核,将结果在院内公示5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将相关材料报学院审批后报自治区教育厅。

六、提交材料

(一)拟推荐的个人和集体,要认真填写《宁夏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见附件)各一式二份和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正反页打印)一式2(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二)推荐审批表及事迹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事迹材料标题用2号黑体,正文用3号仿宋,文内小标题用3号黑体。

(三)2017-2018学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印章)。

七、工作要求

(一)学院高度重视本次评优工作,将成立以学工处与各院相关人员为主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各院要成立评审工作小组,认真把关,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标准,严把审核程序和环节,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材料详实,按时上报。各院按照评优标准推荐符合条件的个人和集体,根据评选时间将推荐的个人和集体的各项资料上报学生处。

(三)自治区“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各院根据实际情况可各推荐1人和1个。

附件:自治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附件:宁夏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推荐审批表

附件:宁夏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

附件四:宁夏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

附件:宁夏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

学工处

2019425

 

附件

自治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 名额分配表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毕业生

信息工程学院

4

2

2

经济与管理学院

3

1

1

人文学院

2

1

1

艺术与传媒学院

1

1

1

合计

10

5

5

 

 

 

 

 

 

 

 

 

 

 

 

 

附件

宁夏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推荐审批表

学校: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照片

身份证号

 

政治

面貌

 

联系

电话

 

 

所在院(系)班

 

专业

 

曾获

主要

奖励

 

主要

先进

事迹

简介

300字)

 

 

 

 

 

所在学

校推荐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自治区

教育工委教育厅

审批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一式2份,可复印

附件

宁夏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

学校: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照片

身份证号

 

政治

面貌

 

联系

电话

 

 

所在院(系)班

 

专业

 

担任学生干部职务

 

担任学生干部时间

 

曾获

主要

奖励

 

主要

先进

事迹

简 介

300字)

 

 

所在学

校推荐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自治区

教育工委教育厅

审批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一式2份,可复印

附件

宁夏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

学校:

姓 名

 

性别

 

民族

 

毕业时间

 

 

照片

身份证号

 

政治

面貌

 

联系

电话

 

 

所在院(系)班

 

专业

 

曾获

主要

奖励

 

主要

先进

事迹

简 介

300字)

 

 

所在学

校推荐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自治区

教育工委教育厅

审批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一式2份,可复印

附件

宁夏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

学校:

所在院()

 

班级名称

 

辅导员或班主任姓名

 

班级人数

 

党员人数

 

团员人数

 

体育达标人数

 

曾获

主要

奖励

 

主要

先进

事迹

简 介

300字)

 

所在学

校推荐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自治区

教育工委教育厅

审批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一式2份,可复印

 

10

 

 

 

联系方式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北街培华路1号

电话:0951-5181555(院办) 0951-5181999(招办)

邮编:75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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