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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银川科技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2024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2-25

处发【2024011

 

关于印发《银川科技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2024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学院:

为落实《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教思政厅函〔2021〕10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提升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银川科技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2024年度工作要点》,具体内容如下:

一、加强心理健康宣传和教育工作

(一)打造心理中心文化氛围

首先,在心理中心的外部,即门头和走廊的位置,可采用温馨的色调、舒适的布局和贴心的设施,让来访者感受到家的温暖。同时,要求学生接待员应以热情、耐心、细致的态度,为来访者提供专业、个性化的心理服务。

在心理中心内部,我们还可以增添相应功能室的设施,如新增沙盘设备供学生使用;运动宣泄放松训练系统和VR反馈调控放松系统相关设备,让学生更能身临其境的放松,对学生的生物反馈检测相较目前中心拥有的放松按摩椅也更加系统和全面;公共区域可摆放“成长空间”,供学生自行了解心理健康知识,通过增长学生的心理健康知识,消除学生的病耻感,使学生更主动积极地向老师求助。

加强宣传,以网络、宣传窗、宣传册等形式对心理健康知识进行广泛深入宣传。持续适时对中心公众号进行更新。将心理健康服务走进课堂、走进班级、走进宿舍,提高心理中心知晓率和宣传度。

(二)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推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活动。心理中心组织的特色活动以心理健康系列课堂、绘画表达和团体辅导等为主,进一步增强心理健康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结合大学生心理特点及常见心理问题,针对不同年级学生每学期开展至少1次的团体心理辅导活动,包含但不限于:例如大一年级学生的《新生适应》《人际关系》;大二年级学生的《压力管理》《团队融合》《自我探索》;大三年级学生的《生涯规划》《生命意义感》;大四年级学生的《职业探索》等为主题的团体心理辅导活动。

充分利用每年的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月和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可以设计一系列的活动,如心理讲座、绘画表达、心理知识竞答等,让学生们更好地了解心理健康的重要性,掌握自我调节的方法,提高应对压力的能力。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关注心理健康问题,共同营造一个健康、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

(三)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

1.提升心理健康课程质量

增加专兼职教师数量,鼓励教师参加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的研讨会、工作坊等,以提升其教育教学水平。采用多样化教学手段,如小组讨论、案例分析、角色扮演等,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注重学生的参与和体验,创设良好的课堂氛围,鼓励学生主动思考和表达。增加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以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应对能力。认真梳理课程中的思政元素,育心育德相统一。

2.针对全校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大讲堂

结合我校大学生易出现的关于环境适应不良、压力应对、人际关系、情绪调试、失眠、病耻感、恋爱与性心理等问题,开展每学期两次的主题课程,使学生形成正确的心理健康观念,引导学生以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增强耐挫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建立二级学院心理健康辅导站

建立二级学院心理健康辅导站,实质性开展工作,显著提升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服务水平。从学院重视和支持程度、工作机制、教育活动、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以及工作实效等方面与二级学院辅导站加强交流,资源共享、互促共进。实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重心下移,扩大心理健康教育的覆盖面。

三、全力做好心理咨询重点工作

进一步完善预约、值班、咨询、反馈、督导、档案管理等制度,加强心理咨询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保证和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的专业水准,以便为学生提供更贴心的心理咨询服务。

(一)畅通预约渠道

通过线上小北平台、问卷星、QQ预约;线下现场预约;电话预约等多种预约方式,满足学生预约需求。

(二)咨询方式多元化

根据学生需求在咨询方式上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针对在校学生提供面对面的心理咨询,针对在外实习等特殊情况学生提供线上视频咨询,以期能为学生提供便捷快速的心理服务,满足学生咨询需求。

根据学生所面临的心理问题及需求,开设个体咨询服务和团体咨询服务,从多角度为学生提供支持。

(三)重点学生心理状况追踪

针对每年新生访谈后需要重点关注的同学每学期进行心理状况追踪。

四、继续做好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

关于心理危机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早预防、早控制”,以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

(一)定期排查

充分发挥“四级”预警防控体系的信息联动,对学生心理需求通过《银川科技学院心理委员记录表》(附件1)进行调研,及时上报辅导员,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到充分了解学生的心理动态变化。各学院按月上报《银川科技学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月排月报表 (一、二级)》(附件2),时时关注学生心理动态,做到动态第一时间掌握、信息第一时间上报、措施第一时间到位、问题第一时间解决,做好心理问题和心理危机的排查。

(二)扎实开展2024级新生心理普查工作

优化心理普查、访谈与排查效度,继续开展辅导员心理访谈等工作技能培训,积极发现,有效预防,指导学生进行自助、他助和互助,增强学生心理健康意识,引导学生做自己心理健康的第一责任人。针对一级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一对一面谈或个别辅导,建立心理档案。邀请专科医生进校,针对心理中心以及二级学院不能进行确切心理评估的学生,提供专业的评估服务,并提出咨询或就诊建议,为学校提供此类问题学生的支持和指导意见。

(三)组织各学院认真排查特殊群体学生,并开展辅导工作

扎实做好特殊群体学生和危机学生的心理干预工作,定期跟踪辅导并记录学生心理发展趋势,关注危机学生的心理动态,把握其发展方向,力争将危机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提升及时处置心理危机的能力

完善四级预防干预机制,加强学校与医院、心理中心与学院的协同合作和积极对接,为学生提供优质转介诊疗服务,提升各学院危机处置能力,健全专业化、全程化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干预体系。

1.开展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研判与指导;

2.开展学院心理关注对象情况走访与工作研讨;

3.加强心理中心与学院的协同合作和对接;

4.健全专业化、全程化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干预体系;

5.开展心理危机研判与干预系列培训;

6.健全与共建医院绿色通道建设,巩固共建联盟,加强医校合作;

7.上报教育厅《在校生心理危机干预事件统计表》。

(五)完善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处置流程,健全大学生心理危机处置预案

详见《银川科技学院心理问题预警工作流程图》(附件3)和《银川科技学院心理危机事件处置预案》(附件4)。

五、加强医校合作新模式

加强我校与宁安医院的医校合作,不断优化医校结合心理健康工作模式,双方应定期进行沟通,共同研究和解决合作中遇到的问题,完善心理危机学生转介诊疗机制,定期邀请精神科专家进校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活动,并对教师进行培训等,进一步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为学生心理健康保驾护航,使“医校共建”朝着常规性、特色性和规范性发展。

六、力促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学习成长

(一)加强我校心理中心教师培养

第一,加强心理中心教师的在职培训。通过定期举办专题讲座、研讨会、案例分析等沙龙形式,帮助教师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能。

第二,需加大心理中心教师外出培训力度,鼓励教师至少每人每学期外出学习、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1次,拓宽视野,提升专业水平。同时,以宁安医院为抓手,选派心理中心教师每年至少一次到宁安医院交流学习,对精神疾病有更深刻的认识。

(二)强化辅导员队伍培训

针对辅导员开展专业知识技能培训。每学期开展至少2次的关于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抑郁症的识别及预防、心理问题学生访谈筛查技能、辅导员与学生谈心谈话技能,以及如何与心理问题学生家长沟通等主题的知识技能培训。

我校不定期选派辅导员到宁安医院学习、实践。让辅导员老师了解精神疾病,提升对精神病人的接纳度。

(三)优化心理信息员的队伍能力

心理信息员主要负责收集、分析和传递与心理健康相关的信息,为我校学生提供同辈心理咨询和援助。

首先,加强心理信息员的专业培训,针对我校心理委员和宿舍长开展工作胜任力培训课程,每学期一次。提高其心理学、心理咨询、信息收集与分析等方面的技能。通过定期举办《大学生心理危机的预防与干预》《心理信息员的工作职责与角色定位》《心理信息员的会谈技巧》等培训,不断更新心理信息员的知识体系,使其具备应对各种心理问题的能力。

其次,鼓励心理信息员参与实践,积累丰富的案例经验。通过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学生到精神科参观、学习或者组织学生社团到医院开展志愿服务等方式,让心理信息员在实践中不断磨炼自己的技能,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最后,培养心理信息员之间的合作精神,加强团队凝聚力。通过定期组织团队建设活动、案例分析、经验分享等沙龙,提高心理信息员之间的沟通与协作能力,形成高效的工作团队。

七、加强校校联动

在未来的工作计划中,心理中心可以积极推动与其他高校之间的深度合作与联动,共同举办心理健康的研讨会、讲座和培训项目,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和实践经验,提升整体的心理健康服务水平。

八、优化课题研究

深化心理健康领域的科研工作,鼓励教师参与各类心理健康相关的课题研究,力争取得实质性的研究成果,推动实践应用与理论创新。

 

附件:1.《银川科技学院心理委员记录表》

2.《银川科技学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月排月报表 (一、二级)》

3.《银川科技学院心理问题预警工作流程图》

4.《银川科技学院心理危机事件处置预案》

 


 

                                  学生工作处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

银川科技学院     学院心理委员记录表

汇报人:

班级:XXXX级XXX专业X班

  次汇报

    —   月   日)

汇报日期:

班级人数:

请对班级整体心理状况作出评价,在对应数字打√(0代表状态极差,10代表状态非常好)

总体心理状态

0   1   2   3   4   5   6   7   8   9   10

学习状况

0   1   2   3   4   5   6   7   8   9   10

人际关系(班级氛围)

  0   1   2   3   4   5   6   7   8   9   10

情绪状态

  0   1   2   3   4   5   6   7   8   9   10

上课精神状态

  0   1   2   3   4   5   6   7   8   9   10

1.过去一个月班级所发生的重大事件

 

2.需要关注的普遍心理问题的描述

 

3.需要重点关注的同学,包括姓名、性别、主要问题及需要的帮助等详细信息。

(辅导员是否知情或采取措施)

姓名

性别

主要问题

辅导员知情

备注

 

 

 

 

 

 

 

 

 

 

 

 

 

 

 

4.汇报人本月所做的心理服务及感想,遇到的困难及希望得到的帮助。

 

 

备注:

1. 请心理委员详细认真地填写此表格;

2. 每月27日前请将此表交至辅导员并由学院统一存档。


附件2:

 

注:原表见Excel表格


附件3:

银川科技学院心理问题预警工作流程图

 

 

附件4:

银川科技学院心理危机事件处置预案

 

一、对已经发生的自杀事件的应对措施

 

(一)及时报告

事件发生后,要迅速摸清情况,在30分钟内相学校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及时联系学生监护人。学校要在1小时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二)现场处置

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预案,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第一时间拨打救援、报警电话,做好人员救治、现场保护、紧急疏散、情绪安抚等工作。相关部门要及时维持现场秩序,妥善处理好相关工作,防止发生极端行为。

)校内公告

对在校内出现的自杀行为,为减少不明真相的猜测和议论,建议在校园网上进行公告,简述事件过程和处理情况。公告内容、格式经学校党委宣传部审核通过后发布。

)危机排查,警惕模仿自杀发生

)家长沟通

1.学院负责

2.第一时间沟通

3.亲属接待

4.联系公安部门

由学校后勤保卫处帮助家长与公安部门联系,由公安部门直接向家长宣布刑事调查结论。在家长和公安部门沟通中,由家长直接与公安部门沟通,学校只起配合作用,不进行中间的信息传递,避免信息偏差或遗漏。学校可为家长提供车辆等,安排家长看望学生遗体。家长对调查结论有疑义的,协助家长向公安部门反映。

5.不对家长发表结论性意见

对于学生死亡原因,公安机关一般采用“排除他杀”的说法。学校不做法律无法证实的单方面判断,例如认为学生是抑郁症等原因自杀。家长如果愿意自行调查学生死因,学校应积极协助家长进行调查。

6.理性化解家长冲突

充分理解家长的情绪,不要与家长争执。如果个别家长过分冲动,其行为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则请公安部门按法律程序处理。

舆情应对,媒体协调

党委宣传部及学院积极做好舆情研判和管控工作,适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正面引导社会舆论。要坚持24小时舆情监测,主动梳理舆情线索,研判处置涉校舆情,积极协调政府有关部门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相关舆情。做好媒体采访、宣传报道和危机公关等相关事宜。

)提交报告

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写明有关情况,递交书面材料并有主管领导签字。

善后处理

成立善后处理小组,要依法依规、精准研判、精心组织,突出人文关怀,全力做好保险理赔、困难救济、抚恤慰问、舆论引导等善后相关工作。

)心理关怀与心理辅导

对学生的室友、同学、朋友进行心理介入,了解其情绪状态。对于情绪反应过激的学生进行个别心理咨询,对于其他同学进行班级哀伤辅导,在班级哀伤辅导中需要做到,协助同学们处理哀伤情绪和充分表达潜在的其他情绪,鼓励同学们以健康的方式向死者告别,并重新将感情投注在新的关系里。关心与该生相关的教职工心理状况,给予心理安抚。

(十)恢复常态、生命教育

(十)总结经验教训

 

二、出现自杀未遂事件之后的危机应对

 

(一)对正在实施的自杀行为

1.及时报告,进行呼救,终止危机行为

(1)发现者要立即报告可以马上联系到的学校相关人员(辅导员、学生工作处、心理中心、后勤保卫处等),学生工作处、后勤保卫处、学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学生进行劝导、安抚,进行及时救援和处置工作。

2)可以拨打银川市心理危机干预热线0951-2160707,寻求专业救助。

3)拨打报警电话110消防电话119。报警时应陈述清楚详细地点,详细情况。警方和消防队到达后,与其密切合作。

4)拨打急救电话120,通知急救中心、校医务室或最近的医院,及时抢救生命。

5)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具体情况。

6)通报学校办公室或党委宣传部。

2.现场处置

现场处置任务主要是协助校内后勤保卫处配合公安部门,协调校内有关部门完成以下工作。

(1)学校后勤保卫处应尽可能准备各种应急的救生工具(救生气垫),学校医务人员应准备医疗急救包或转运车辆和担架。防止当事人随时实施自杀。

(2)与当事人尝试进行沟通(如果已确认当事人的身份,通常找当事人比较信任的人),设法稳定当事人情绪,延迟其自杀行为,此刻要避免对当事人的情绪刺激。

(3)危机时刻稳定自杀者情绪的沟通方法

在和有自杀倾向的同学谈话而又没有其他心理卫生专业人士在场协助时,可以遵照以下方式进行:

保持冷静,耐心倾听。

让当事人谈出自己内心的感受。

要接纳当事人,不对当事人做任何评判。

不要试图说服当事人改变自己的感受。

询问当事人是否有自杀的想法,可以询问:“你是否感觉很痛苦,以至于想结束自己的生命?”“有时候一个人经历非常困难的事情时,他们会有结束生命的想法。你有那种感觉吗?”“听到你的这些话,我很疑惑,不知道你是否有自杀的想法?”而不要这样问:“你没有自杀的想法,是吧?”

相信当事人所说的话,任何自杀迹象均应认真对待。

不要答应对当事人的自杀想法给予保密。要及时将当事人的情况汇报给相关老师,以便在相关老师的帮助下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让当事人相信别人是可以给其帮助的,并鼓励当事人寻求他人的帮助和支持,如:去心理中心求助。

如果认为当事人有随时自杀的危险,要立即采取措施:不要让当事人独处,去除自杀的危险物品,或将当事人转移至安全的地方,陪当事人去心理咨询机构寻求专业人员的帮助。如已有人身伤害发生,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119报警电话,并由学院派人陪护,送至医院救治。后勤保卫处协同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处理,学生工作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4)在救助现场设立警戒线

由校内后勤保卫处设置警戒线,确保无关人员接近现场,同时组织人力引导交通。防止其他人员围观、拍照、录像。

(5)由后勤保卫处出面,配合警方处理进行救助。

(6)学生身份排查

如果当事人的身份现场不能确认,则记录下其服饰、身高、相貌特征等基本情况,或拍摄逝者正面头部照片,尽快发至各学院进行排查。注意排查时不要惊扰学生。

3.通知家长

1)通知家长到校。一般由学生家长较为熟悉的辅导员通知。在联系家长过程中,语气尽量平静地交代清楚学生的危机情况,给予适当心理安抚,建议家长马上赶往学校,并与家长保持联系,随时交流学生动态。

2)如果学生在医院救治,陪同家长赶往医院。

4.提交报告

在处理完全部事情后,由自杀未遂者所在学院向学校办公室、主管校领导提交书面报告,供存档备查。报告包括:

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学院、年级、学业状况、家庭情况、恋爱状况、人际关系、近期刺激事件、情绪状态、反常行为等表现及师生对该生的评价。

2)事件发生情况。说明自杀未遂事件发生的基本过程,如时间、地点、发生方式、抢救等相关工作。

3)原因分析。发生问题可能的原因分析。可能包括该生的一贯表现,其在学校中可能会有成绩困难、人际困难、家庭经济及成员互动情况。

4)调取相关部门档案。如可以去心理中心调查新生入学时心理普测数据,学生咨询记录等(如有必要);如果学生身体健康状况不好,则可调查校医院的就诊记录。档案内容要注意保密。

5)调查同学反映。汇总整理同学对该生平时表现的反映。

6)调查个人社交平台。调查自杀学生在个人社交平台的情况。

7)未来工作方向思考。学院在未来的日子里准备就该生的情况继续做好哪些方面的工作。

5.监护

如果当事人不需要去医院抢救,则要做好监护工作。

1)学院负责看护。家长到达学校之前,看护工作一般情况下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一般是24小时监护。

2)两人以上在场。在看护学生时,要至少有两人同时在场。保证必要时两人交替工作。负责看护人最好是该生熟悉并信任的教师。

3)临时安全住宿。家长到校之前,一定选择一楼的房间安排学生住宿,同时有两人以上的辅导员或学生干部陪伴,以免情绪失控,发生极端行为。

4)尽快送至专科医院。由于辅导员和学生没有受过专业训练,不能完全有效地阻止危险的发生,所以监护时间越短越好,尽快将该生送往专科医院。

5)简短培训负责看护的人员。在看护人员执行监护任务之前,要有简短的对监护任务的介绍,心理危机的特点,抑郁症的一般规律,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被监护学生可能的反应,不能两人同时离开当事人等具体工作方法。

6)为当事人保密。不要扩散当事人的自杀行为,以免给其造成心理上新的伤害。给予更多的关心,让其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关怀和温暖。

6.转介至专科医院进行专业评估

1)自杀未遂者在综合医院被急救之后,学校通常要提出对该生进行精神诊断的要求。如果精神诊断的结果是精神疾病,需要入住专科医院治疗,建议完成在综合医院的身体治疗后,直接转院到精神专科医院继续接受治疗。如果医生要求治疗而学生本人或家长不同意,学校视情况有权要求学生办理休学,回家静养。

2)到医院进行诊断,一般由家长陪同

3)因特殊情况家长不能陪同,由学生所在学院辅导员陪同。

4)无论家长或辅导员陪同,都需第一时间取得医院相关诊断证明。

7.确诊为精神病患者的应对措施

1)医生建议住院治疗的学生要住院治疗

学生住院治疗要由家长办理住院手续,因特殊情况家长不能陪同,学校教师需持有家长或监护人的委托书(内容:委托学校代理家长办理住院手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签字盖章),代替家长办理住院手续。

2)医生建议或家长提出回家服药休养可回家休养

医生建议或家长提出回家服药休养的学生需办理休、退学手续。医院及学校心理中心要向家长说明在休养期间护理的有关常识和注意事项,以免在休养期间发生再次自伤等行为。

3)保持联系,经常关爱

在学生休养期间,辅导员及本班、同宿舍同学要和该生经常保持联系,关心、鼓励该生战胜疾病,使其感受教师、同学的温暖,尽快恢复健康。

4)复学

对精神病康复后提出复学的学生,要求其持有三级甲等及以上的精神专科医院的医生诊断证明(证明其已康复,可以复学),方可办理复学手续。

8.对可以在学校坚持学习的学生进行心理辅导

1)辅导员心理疏导

辅导员通过与学生谈话,实时了解学生身体及心理状态,加强关心和引导。

2)心理中心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9.总结经验教训

完成事件处理全过程报告,分析学生自杀原因,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完善学校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工作,加强学生的心理素质教育。

(二)对有自杀倾向学生的应对措施

自杀倾向主要包含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有自杀倾向,在语言和行为上流露出有自杀的想法。

第二种:患有严重精神疾病者,主要是抑郁症、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等。

第三种:遭遇重大突发事件创伤者。

 

应对措施

1.及时发现

通过辅导员、心理信息员、心理中心以及网络监测等相关渠道发现并识别学生自杀倾向,识别自杀征兆如下:

言语上的征兆:

①流露出无助或无望的情绪或无价值感;

②表达过死的念头,谈论与自杀有关的事或开自杀方面的玩笑;

③谈论自杀计划,包括自杀方法、日期和地点、易获得的自杀工具等;

④直接说出:“我希望我已死去”“我再也不想活了

⑤间接说出:“我所有的问题马上就要结束了”“现在没人能帮得了我”“没有我,别人会生活得更好”“我再也受不了了”“我的生活一点意义也没有”等

行为上的征兆:

①睡眠、饮食或体重明显增加或减少,过度疲劳,体质或个人卫生状况下降;

②易激惹,过分依赖,持续不断地悲伤或焦虑,常常流泪;

③注意力不集中、成绩下降、经常缺勤;

④孤僻、人际交往明显减少;

⑤无缘无故地生气或与人敌对;

⑥饮酒或吸毒的量增加;

⑦突然把个人有价值、有纪念性的物品送人,或与亲朋告别;

⑧出现突然的、明显的行为改变,如曾经情绪一直不好,突然变得很平静甚至比较高兴;

⑨频繁出现意外事故。

当一个人在同一段时间内有以下几种表现时,其自杀的危险性就高:

①情绪长期低落不与人往来;

②近期,特别是最近两天,有严重的负性生活事件;

③近一个月生活质量很差;

④长期的生活、工作导致心理压力增加;

⑤有自杀未遂史、家族自杀史;

⑥患抑郁症、妄想或其他精神病症状及尚在治疗者;

⑦就业困难、感情困扰(失恋)、学业困难、人际交往困难、家庭经济贫困、突遇重大打击等。

2.及时报告

1)发现学生有自杀危机倾向应及时向辅导员报告,也可直接报告学生工作处、心理中心、后勤保卫处等部门。

(2)学院应第一时间与该学生进行面谈,并从相关人员处了解情况。

(3)学院将有自杀倾向学生直接送至精神病专科医院进行诊断评估,并联系家长履行监护职责。

4)主管人员对于所有关于自杀的汇报都要认真对待。

3.做好监护

1)学院负责看护。家长到达学校之前,看护工作一般情况下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一般是24小时监护。

2)两人以上在场。在看护学生时,要至少有两人同时在场。保证必要时两人交替工作。负责看护人员最好是该生熟悉并信任的教师。

3)临时安全住宿。家长到校之前,一定选择一楼的房间安排学生住宿,同时有两人以上的辅导员或学生干部陪伴,以免情绪失控,发生极端行为。

4)尽快送到专科医院。由于辅导员和学生没有受过专业训练,不能完全有效地阻止危险的发生,所以监护时间越短越好,尽快将该生送往专科医院。

5)简短培训负责看护的人员。在看护人员执行监护任务之前,要有简短的对监护任务的介绍,心理危机的特点,抑郁症的一般规律,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被监护学生可能的反应,不能两人同时离开当事人等具体工作方法。

4.初步评估

由学校心理中心的专业教师对学生自杀倾向及自杀的风险程度作出评估,但心理中心无权进行精神疾病诊断。

当发现学生有自杀倾向时,心理咨询教师要以保护学生生命安全为第一重要,不要承诺向其家长和相关人员保密。

5.通知家长

1)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带学生就医。若学生有自杀倾向或经心理中心评估后认为该生有自杀的风险,或有精神疾病倾向,无论该生是否同意,学院都要将此情况通报家长。在家长知情并同意及陪伴的情况下,请家长带学生至精神专科医院就诊,进一步进行诊断评估,根据诊断结果指导下一步工作。

2)家长暂时无法到达的处理。若短时间内难以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而学生的心理问题已严重危及自身生命安全,学校可直接送学生到专科医院就诊(非住院);同时,通过各种方式与家长取得联系。

3)要让家长感受到学校对学生的关心,不要让家长产生学校推脱责任的误解。

4)要理解与接纳家长对孩子担心的情绪,向家长介绍有关自杀及精神疾病的知识,消除家长对精神疾病的恐惧。

(5)让家长承担其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不能说服家长,为了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学校仍要坚持尊重专业的诊断和建议,让家长承担其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6.转介医院

1)对经初步评估为疑似自杀倾向者和患有严重心理疾病者要及时转介到精神专科医院进行诊断,确认当事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

2)到医院进行诊断,一般由家长陪同。

3)因特殊情况家长不能陪同,由学生所在学院辅导员陪同。

4)无论家长或辅导员陪同,都要第一时间取得医院相关诊断证明。

7.必要时将危机学生强制送医院监护

当危机学生的行为已构成对自身及他人的威胁,严重影响学校秩序,家长未赶到学校时,学校可以联系公安部门,强制送到医院监护,待家长到来后,由家长办理就诊事宜。

8.确诊为精神病患者的应对措施

1)医生建议住院治疗的学生要住院治疗

学生住院治疗要有家长办理住院手续,因特殊情况家长不能陪同,学校教师需持有家长或监护人的委托书(内容:委托学校代理家长办理住院手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签字盖章),代替家长办理住院手续。

2)医生建议或家长提出回家服药休养可回家休养

医生建议或家长提出回家服药休养的学生需办理休、退学手续。医院及学校心理中心要向家长介绍在休养期间护理的有关常识和注意事项,以免在休养期间再次发生自伤等行为。

3)保持联系,经常关爱

在学生休养期间,辅导员及本班、同宿舍同学要和该生经常保持联系,关心、鼓励该生战胜疾病,使其感受教师、同学的温暖,尽快恢复健康。

4)复学

对精神病康复后提出复学的学生,要求其持有三级甲等及以上的精神病专科医院的医生诊断证明(证明其已康复,可以复学),方可办理复学手续。

9.对可以在学校坚持学习的学生进行心理辅导

1)辅导员心理疏导

辅导员通过与学生谈话,实时了解学生身体及心理状态,加强关心和引导。

2)心理中心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10.总结经验教训

完成事件处理全过程报告,分析学生自杀原因,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完善学校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工作,加强学生的心理素质教育。

 

 

 

联系方式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北街培华路1号

电话:0951-5181555(院办) 0951-5181999(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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