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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发【2022】032号 关于开展“校园文明行为促进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2-25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广大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提高学生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能力,在广大学生中倡导文明正气之风,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决定在全校开展“校园文明行为促进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银川科技学院学生手册》为基本内容,以培养“讲文明,懂礼仪,倡新风”的文明大学生,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的品德修养、行为规范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是非观,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文明习惯,强化遵守校纪校规意识,营造文明、和谐、健康、进取的宿舍文化、班级文化、校园文化。

二、活动内容

1.引导学生文明上课。上课不迟到不早退,通讯工具关机,不携带食物进教室,衣着整洁、得体,尊敬老师,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

2.引导学生校园公共场所禁烟。将校园公共场所禁烟贯彻落实到底,学生个人自觉遵守,不在校内公共场所吸烟,各学院成立文明行为督察队,对在校园吸烟等不文明行文予以制止。

3.引导学生文明就餐。自觉排队,不拥挤、不插队,不大声喧哗,珍惜粮食、厉行节约,主动送还餐具,尊重食堂工作人员。

4.引导学生文明住宿。在学校统一安排的宿舍住宿,按时作息,不乱扔垃圾,不私自拉接电线,不违章使用电器,节约水电,爱护公物,自觉保持室内整洁。

5.引导学生注重文明礼仪。不着奇装异服,不烫不剪不染奇特夸张发型;与人交往,礼貌让人,见到老师倡导“老师好”,团结同学,互帮互助;与异性交往时,公共场合注意举止得体,合法、合情、合理地处理交往中的问题。

6.培养学生形象意识。将文明行为的培养与未来的职业人生相结合,注重个人形象,树立诚信、友善、勤奋的良好形象,提升自身“软素质”。

三、活动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结合学院实际,就本次校园文明行为促进月活动进行动员并即刻组织实施。

2.辅导员要充分利用主题班会课,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增强学生创建文明校园,争做文明大学生的意识,不断提高自身文明素质。

3.开展“我最不能容忍的校园十大不文明现象”调查活动,通过书面调查,遴选出学生心目中的“校园十大不文明行为”,全校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携手共建和谐校园。

4.各学院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并探讨建立主题教育的长效机制,把学生文明行为纳入到日常考核之中,带动校风、学风的传承与提升。

5.学校于3月中下旬举办“文明宿舍”评比活动,对于获得文明宿舍的宿舍颁发奖状,并予以物质奖励,对获奖宿舍所在班级给予量化加分,对获奖宿舍寝室长授予“优秀班干部”称号。

6.学工处对主题班会课进行督查,同时对各学院实施情况和实效进行考核通报,并作为辅导员月度考核、年终“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依据。


         银川科技学院         

学生工作处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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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951-5181555(院办) 0951-5181999(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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