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保证完成军事技能训练任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学生申请军训免训、缓(补)训的有关事宜,特制定此规定。
一、申请对象
不适宜或不能如期参加军训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免训
1.学生本人因身体原因申请免训者,须提供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
2.学生本人因残疾不能参加军事技能训练的,须持有效残疾证申请免训;
3.因服过兵役申请免训者,须提供退伍证等相关证明;
4.因其他原因申请免训者,须提供符合免训条件且学校军训工作领导小组认可的证明。
(二)缓(补)训
1.因故推迟入学,并按照学校规定办理了请假手续者;
2.因伤病不能参加军事技能训练时,须持有市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诊断证明申请缓训,待身体恢复健康后申请补训;
3.军训期间因非身体原因中断军训,并按照学校规定办理了请假手续者。
三、申请流程
(一)学生本人提交申请表,附申请理由证明材料;
(二)所在学院辅导员初审;
(三)所在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印章;
(四)学生工作处审批。
四、处理办法
(一)因服兵役申请免于参加军事训练者,军事训练成绩按“优秀”载入成绩表。
(二)因身体原因申请免于军训技能训练者,仍须参加军事理论课学习,考核通过方可获取对应学分,否则无学分;
(三)缓训同学应根据学校教学安排在下一学年参训,成绩按照缓训考核成绩计算。
银川科技学院
国防教育教学中心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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