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高校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学校2019年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维护良好的校园环境,加强学生“校园贷”行为的教育引导和风险防范,不断强化学生对“校园贷”风险的理解和认识,帮助学生增强金融、网络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文明、理性、科学的消费观,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防范“校园贷”教育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一、扎实做好宣传教育
1、加强警示教育。广泛利用校内媒体,通过各种渠道,制作“校园贷”防范宣传条幅,在宣传橱窗发布相关教育信息,利用校内广播、微信、微博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全方位加强警示教育。
2、提倡勤俭节约教育。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营造崇尚节约的校园文化氛围,帮助学生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培养勤俭意识,及时发现并纠正超前消费、预支消费、过度消费、从众消费等错误思想观念,引导学生做到合理消费、理性消费、科学消费、适度消费。
3、做好“校园贷”情况排查工作。各二级学院要持续、不间断开展深入彻底的排查,排查工作要做到在校学生(含实习生)全覆盖,针对现已还清“校园贷”的、网购兼职刷单的也要列入排查范围。此外,还要加强日常排查工作,建立“校园贷”日常监测机制。
4、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各年级学生的教育引导,积极开展常态化、丰富多彩的消费观、金融理财知识及法律法规常识主题教育班会,分析“校园贷”频出校园的案例,防患于未然,特别是大一新生由于缺乏社会经验,思想单纯,面对一些骗局,更容易落入陷阱,要让学生清醒、深刻认识到不良“校园贷”危害,提醒学生远离不良“校园贷”。
二、积极摸排线索、掌握情况
1、切实加强日常教育管理。辅导员、班主任、党员骨干队伍及学团干部要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针对“校园贷”、网购兼职刷单以及生活消费、人际消费、娱乐消费等方面出现的倾向性问题,采取有效教育措施予以纠正,及时发现学生在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努力做到抓早抓小,如遇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向主管领导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防微杜渐,妥善化解风险。
2、协助家长妥善处理有关问题。对“校园贷”逾期偿还、无力偿还、上当受骗的学生,要做好耐心细致的心理疏导及思想教育工作,有效帮助缓解心理压力,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协助家长依法妥善处理有关问题。
三、做好“校园贷”应急处置工作
1、强化预警提示。及时通过校园媒体向学生发布“校园贷”信息预警提示,对明显具有欺诈性质的网贷平台及时向银监、网信等部门举报。
2、依法保护学生权益。加强对校园治安状况的巡查监管,对进入校园进行暴力催债的人员,要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告,发现张贴贷款小广告要及时清除,保证学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针对“校园贷”问题引起学生及家长聚集、上访等情况,要引导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各二级学院要明确要求、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精心安排,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此项工作,严抓工作落实情况,严禁走过场、虚应对、欺上瞒下行为。对摸排中发现的已经参与“校园贷”的学生,要深入调查分析原因,及时做好帮扶引导工作,情况严重的要及时与公安和家长衔接,妥善处理。同时,对参与推销校园贷款,盗用他人身份证、学生证信息用于“校园贷”的学生,应重点教育并给予相应处分。本着对学生、家庭、学校和社会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充分认识“校园贷”给学生、家庭、学校及社会带来的危害,以及开展“校园贷”情况摸底排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杜绝误入“校园贷”的陷阱。
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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