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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发【2019】020号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4-15

 

校团委、各学院: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予以转发。各学院要广泛深入开展青少年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让国家安全意识在青少年头脑中扎根,鼓励各学院通过主题板报,征文演讲、知识竞赛、专题讲座、主题班会、升旗仪式、社团活动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开展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将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及活动照片于2019年4月15日报至学生工作处。
联系人:徐子茹  联系方式:583729433@qq.com
附件: 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19年4月15日

联系方式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北街培华路1号

电话:0951-5181555(院办) 0951-5181999(招办)

邮编:75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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