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辅导员队伍考核,加快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步伐,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4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联盟关于辅导员量化考核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了《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办法》于2019年3月1日起施行,原《办法》(2016年修订)废止。
附件:《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