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进一步加大我校学生资助宣传力度,发挥资助育人实效,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81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聘任荣获国家奖学金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利用寒暑假和课余时间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现将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聘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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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学年国奖获得者
二、宣传形式及重点
1.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利用寒暑假,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反馈走访情况。
2.开展送政策回母校活动。利用寒暑假,回到家乡、回到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彻底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
3.开展公益服务活动。高考招生录取期间,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县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向大学新生介绍“绿色通道”、“国家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
4.开展常态化宣传。在校期间,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网页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各系以此为契机开展本年度资助育人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并将活动方案于5月18日前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
三、工作要求
1.要求聘任学生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和国家的领导;熟悉国家和学校相关资助政策。
2.各系要高度重视资助育人工作,充分调动所有受助国奖学生的积极性,倡议并引导他们参与到活动中来,让受聘学生常发声、发好声,真正成为资助政策的宣传者、励志典型的示范者。
3.学校将在2017-2018学年“五四”表彰大会上,举行“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聘任仪式,颁发聘书,随后组织相关业务培训。
4.各系应以“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为主,鼓励其他受助学生积极参与,组建学生资助宣传队伍,开展各项资助宣传活动;要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因地制宜有重点地开展工作。活动结束后,需提交活动总结报告(或调研报告)、相关照片、新闻报道等材料。
学工处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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