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帮扶就业困难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做好我校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工作,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的原则,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周密部署,重点针对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开展就业帮扶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校上下共同努力,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教育引导,加大帮扶力度,挖掘市场资源,对困难毕业生群体给予优先推荐,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困难毕业生顺利就业,推动毕业生就业工作向着精细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二、帮扶对象:
2021届就业困难毕业生(包括就业能力困难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等需要帮扶对象)
三、帮扶阶段:
第一阶段:摸底调查阶段(2021年1-2月)
各学院通过就业意向问卷调查,个别谈心谈话,侧面了解等方式,深入了解造成毕业生就业困难的原因,将就业困难毕业生细分为经济原因、学业困难、心理困难、生理困难、其它特殊原因等毕业生群体,统计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附件二:学院2021届就业困难毕业生统计表),并针对每一位困难毕业生建立帮扶台账(附件一: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情况登记表)。
第二阶段:重点指导与服务阶段(2021年3-5月)
加强就业观念引导,通过“一对一”帮扶形式,帮助他们掌握就业政策,帮助学生进行自我认知,指导学生进行职业分析和决策,指导学生提升收集和筛选求职信息、撰写和使用求职简历等方面的技能。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组织专场招聘会,通过优先推荐、个别推荐等措施,积极为就业困难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重点组织就业困难毕业生参加学校及自治区、银川市各类人才交流会,通过微信、QQ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的为就业困难毕业生及时提供就业信息。
第三阶段:离校前关注阶段(2021年6月)
对于离校前仍未就业的困难就业毕业生,学校及各学院应主动关心其思想动态,帮助毕业生掌握国家和地方有关优惠政策,指导毕业生学会如何在离校后收集就业信息,配合户口、档案等主管部门做好毕业生离校相关衔接工作,使他们离校后仍能感受到学校、学院的关怀。
第四阶段:离校后关注与帮扶阶段(2021年7月以后)
对于离校后仍未能就业的毕业生,学校及各学院应继续做好追踪工作,及时了解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同时积极向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服务,用心用情做好就业指导服务工作,使困难就业毕业生群体早日全部就业。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就业帮扶活动,结合学院实际全面部署,认真组织,广泛动员,做好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
2.落实责任,夯实时效。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牵头开展就业帮扶工作。各学院开展就业困难群体调研工作时,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坚决杜绝对就业困难毕业生“贴标签”行为,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建立困难毕业生档案,资料不可外传,用心用情做好就业帮扶工作。
3.各学院将《学院2021届就业困难毕业生统计表》(附件二)于2021年1月15日前电子表格发送至学生工作处就创办公室邮箱zkdjyzdzx@163.com,如有其他特殊情况,请在备注里标明,就业帮扶档案(附件一)留存各学院备查。
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情况登记表
2.各学院就业困难毕业生统计表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月2日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北街培华路1号
电话:0951-5181555(院办) 0951-5181999(招办)
邮编:750021
版权所有:银川科技学院 宁ICP备09000488号 宁公网安备 64010502000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