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就业工作的开展,结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1年11月24日-11月26日
二、考核内容、方式
(一)就业工作组织领导方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稳就业”“保就业”工作部署,将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建立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动考核机制,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到位”情况。校地就业工作联动有关情况。
(二)开展就业服务方面。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为毕业生提供岗位精准推送、网上面试、网上签约服务情况。开展就业政策宣传、思想教育、心理疏导、就业指导等情况。
(三)促进毕业生多渠道就业方面。落实就业政策措施情况,包括升学、毕业生参军入伍、对接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支持和鼓励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毕业生就业实习见习,大力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有关情况。
(四)就业重点群体帮扶方面。针对今年就业形势和疫情影响,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身体残疾、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毕业生等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实行“一人一策”分类帮扶。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情况。
(五)就业管理服务方面。严格落实校园招聘管理要求,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防范招聘陷阱等不法行为,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情况。是否严格遵守就业签约工作“四不准”要求,建立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报送机制。初次就业率不低于70%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具体考核内容参考附件,考核组通过听取工作情况汇报、调阅资料、现场核查、随机抽查、走访询问等方式,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指标进行赋分。
三、组成人员
考核组由学生工作处就业与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各学院团总支书记组成,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组长:学生工作处:乔丽娜
组员:就业于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朱宗臣、吕艳荣
信息工程学院:孔令辉
财经学院:张晓鵾
教师教育学院:纳昕勃(代)
艺术学院:王松刚
传媒学院:陈佳佳
四、考核要求
(一)考核组要全面、客观对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认真考核,按照考核指标公正评价各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工作,要充分准备,积极配合,提交的考核材料客观真实准确,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各学院分别确定1名考核工作联络员,由2021届毕业生就业联络员担任。
(三)本次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按照人社厅、教育厅对学校考核的情况,划拨50%经费按等级用于各二级学院开展就业工作,依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相关内容报备申请使用。
联系人:朱宗臣 0951-5181686
银川科技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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