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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关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2-27

关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主题班会的通知

 

亲爱的2022级—2024级同学们:

  新学期伊始,为帮助大家在开学第一课中更好地调整状态,迎接新的学习与生活,现安排各班心理委员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班会时间

  3月3日——3月14日

班会对象

  2022级——2024级全体学生(不包含在外实习班级)

班会主题

  包括但不限于开学心理健康适应、情绪调节、人际适应、生活适应等。

班会形式

  各班(可多班联合举办)根据主题自行设计方案,并结合班级或专业特色开展心理班会,形式不限,例如主题研讨、小组讨论、辩论赛、心理团辅、心理微课堂、心理剧、户外活动等,实现心理主题班会趣味性与专业性的统一。

班会要求

1.高度重视

  各年级辅导员、班主任充分调动心理委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指导心理委员工作,积极参加活动,使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有序开展。

2.精心组织:

  班级心理委员要认真策划主题班会活动方案,举办至少一次主题班会。辅导员应督促各班召开主题班会,提升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实效性,真正使学生思想有所触动、认识有所提高、行动有所体现。

注意事项

  1.活动过程中做好相关记录,包括照片、录像,心理委员认真填写《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反馈表》(见附件),经辅导员审核签字后,于3月16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版《反馈表》(需辅导员签字)和电子版策划、新闻稿交至心理协会各学院负责人处。

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

  年级班级-新闻稿(例:2023级小学教育1班-新闻稿)

  年级班级-策划案(例:2023级小学教育1班-策划案)

  2.各学院心理协会负责人要认真审核活动的真实性和实效性,凡弄虚作假的心理委员将通报批评。

联系方式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北街培华路1号

电话:0951-5181555(院办) 0951-5181999(招办)

邮编:75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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