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 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按照《银川科技学院校级 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现将我校2024-2025学年校级 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含专升本)、专科在校生。
二、资助标准
校级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 一档12000元,二档 10000元,三档8000元。分上下两学期(8个月)逐月发放。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并已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的学生;
(六)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和过度消费;
(七)本人为重度残疾、孤儿;直系亲属中有长期患重 病,伤残无劳动能力,且医疗费用数额巨大,造成严重家庭 经济负担的;单亲家庭(指父母一方已故),无直接经济来 源或失去主要经济来源的;烈士子女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民政部门指定的优抚家庭子女等;
(八)获得校级家庭经济困难资助的学生必须积极参加 学校、二级学院组织的集体事务、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和社 会实践。
四、评审机构
(一)学校成立校级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 责校级助学金评审工作,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 具体实施。
(二)各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党总支书记为副 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等为成员 的校级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的校级助学金评审 工作。各学院校级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备案。
(三)各班级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为成员的 班级校级助学金评议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校级助学金的评议 工作。班级助学金评议工作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班 级人数合理分配,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 人数的10%。班级校级助学金评议工作小组成立后,其成员 名单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如有异议,各学院要及时予以回 复。班级校级助学金评议工作小组报各学院备案。
五、评审程序
( 一)宣传动员
各学院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向学生或监护人告 知家校级助学金工作事项,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二)本人申请
依据校级助学金的申请规定,学生需向其所在班级提出 申请,并提交一份《银川科技学院校级助学金申请表》(打 印版),连同相关申请材料,以及一份个人手写的书面申请。
(三)班级民主评定
班级校级助学金评议工作小组,根据所下达的名额指标 及评定档次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民主评定,仔细评议确定 学生档次,在班级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提交学院审核。
(四)学院审核
学院校级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将对学生申请名单及资 助档次开展全面初审。初审通过后,于学院内进行为期3个 工作日的公示,充分听取师生意见建议。公示期结束且无异 议的,学院需及时整理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学院校级助学 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正式文件、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公示 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以及附佐证材料的学生申请表(纸 质版),所有材料须在5月12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 资助管理中心。
(五)学校审定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交至学校校级助 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无误后,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期间若无异议,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报学校审批发放。
(六)评审流程时间
1.4月24日—4月25日,各学院在班级内进行宣传动 员,讲解校级助学金的评选条件和政策;
2.4月26日—5月12日,各学院进行学生评选、学生 材料审核、院内初审公示、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 心 ;
3.5月13日—5月20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 心审核、学校校级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学校公示, 上报学校审批发放。
请各学院按照以上时间节点上报相关评审材料。
六、校级助学金评审监督
(一)校级助学金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并实行公示制度,以便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防止不正之风, 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二)如有关工作人员在评审、公示、发放等过程中存 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行为,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各学院须严格遵循文件规定,规范有序开展评审 工作。学生资助名额在保证全校总名额不变的原则下,应秉 持“实事求是、精准资助、宁缺毋滥”原则,若出现名额剩 余或不足,经资助中心审核后统筹调配。评审过程中需仔细 摸排困难学生情况,精准评定、严格把关,确保资助落实到 真正有需求的学生。
(四)校级助学金获得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如有违反, 一经发现,学校有权停发、并收回已发校级助学金。
1.若接到关于校级助学金获得者评选资格的投诉电话, 一经核实情况属实,将立即取消其本学年的校级助学金资格 并收回助学金;
2.校级助学金获得者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可信,不得弄 虚作假;
3.校级助学金获得者须生活俭朴,勤俭节约,不得用助 学金请客吃饭、进行高档消费(如购买高档电子产品、通讯 工具、化妆品、时装、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经常出入娱乐 场所、校外租房等);
4.校级助学金获得者要努力学习,不得违反校规校纪或 有违法行为(如抽烟、酗酒、赌博、经常旷课、迟到、早退 者等);
5.校级助学金获得者要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类校内 外公益活动或实践安排,提高综合素质。
附件:1.2024-2025学年校级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银川科技学院校级助学金申请表
3.银川科技学院2024-2025学年校级助学金初审
名单汇总表
银川科技学院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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