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毕业生: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5号)、《自治区教育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受理审核工作的通知》(宁教学〔2024〕53号)等文件精神,我校毕业生自愿到宁夏区内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基层单位就业、且服务期在3年(36个月)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自治区实行补偿。现就2024年度基层就业国家资助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宁夏户籍。
(三)为2019届、2020届和2021届银川科技学院(原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四)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自愿到宁夏区内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与单位签订连续服务3年以上就业手续(含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录取通知等),并实际到岗服务。
(五)在同一基层单位连续服务在3年(36个月)以上(含3年)并考核合格,且就业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六)基层单位是指:
1.单位为注册登记地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辖区内县级以下的法人单位,实际工作岗位在宁夏辖区内。
2.实际工作地点位于地级市辖区内非市政府及市辖区政府驻地乡(镇),地级市辖县(县级市)非县(市)政府驻地乡(镇)。
3.实际工作地点在县级的乡(镇)(灵武市宁东镇)政府机关、村居委会、派出所、农村中小学、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民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乡镇法庭、乡镇文化站等,或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的。
(七)可视为连续服务的情况:
1.因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正常调动、提拔而变更基层服务单位的。
2.因单位主管部门或就业单位工作需要,被调派变更实际服务单位、岗位的。
3.参加自治区有关部门招募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国家基层就业项目2年服务期满终止服务且考核合格,第三年就业单位符合基层单位规定条件且三年社会保险连续缴纳的。
上述三种情况中,与新基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日期和新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日期需与前服务单位服务期结束月自然连续(如8月止,9月始)。
(八)不视为连续服务的情况:
1.因个人原因中断服务到其他基层单位就业、多段服务经历累计满三年的。
2.“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国家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未满2年离开服务单位、或考核不合格的。
3.被主管单位或就业单位安排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基层单位或工作岗位的。
(九)不属于基层单位的情况:
1.从事金融、通讯、烟酒、机场工作、飞机及列车乘务、房地产及其相关产业等特殊行业。
2.高等学校、公安机关支队级以上(含支队级)及其他县级以上(含县级)单位。
3.县级以上(含县级)各局(委员会、办公室)及其直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如园区管委会)等。
4.实际工作地点位于地级市辖区内街道、市政府及市辖区政府驻地乡(镇),地级市辖县(县级市)内街道、县(市)政府驻地乡(镇)的。
5.实际工作地点在县级的乡(镇)(灵武市宁东镇)其他单位的。
其他情况按《自治区教育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受理审核工作的通知》(宁教学〔2024〕53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二、资助标准
(一)毕业生只能申请毕业时所就读教育阶段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只能选择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其中一种。
(二)对资助资格的毕业生实行一次性补偿代偿。资助金额按照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助学贷款进行补偿或贷款代偿。低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超出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补偿代偿标准实行补偿。
(三)本年度补偿代偿标准:
本科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进行补偿代偿。补偿代偿的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基本修业年限(学制)确定。
(四)满足申请条件的毕业生服务期满后两年内(毕业后五年内)不主动申请者,视为自动永久放弃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毕业生,一经查实,除收回国家补偿代偿资金外,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三、申请材料
1.《宁夏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国家资助申请汇总表》Excel电子版,于提交其他材料时同步发送至邮箱。
邮件主题和Excel文件名称命名为基层就业+本人姓名+毕业年份,例如“基层就业 张三 2019”。
2.《宁夏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国家资助申请表》《宁夏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国家资助在职在岗情况调查表》纸质版,各1份。填写说明如下:
(1)表格中“本人签字”与“单位经办人签字”需手写签字。
(2)《申请表》中“实际缴纳学费”一栏填写四年学费总额(不含住宿费等其他费用);
(3)《调查表》中“基层单位名称”填写实际工作的最基层法人单位名称,加盖相应公章;
(4)《调查表》中“年度考核意见”一栏日期为签字盖章日期。公职人员、基层就业项目人员若提供《年度绩效考核表》,表中所涉考核年份可不填。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4.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双面打印,1份。
5本人建设银行储蓄卡正反面复印件,1份。复印件空白处手写本人姓名、银行卡号、开户行全称。
6.我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7.从毕业年份起,申请人与就业单位签订的连续3年及以上的就业手续文件(企业就业的劳动合同、基层项目的服务协议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聘用合同、公务员的聘任文件等)复印件,双面打印,1份。
8.若为“视为连续服务”的前两种情况,需提交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调动、提拔相关文件,或单位主管部门或就业单位调派岗位相关材料,或二次调动、二次调派定岗相关文件。
9.若为“视为连续服务”的第三种情况,提交“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国家基层就业项目服务协议书、期满服务证书、考核登记表或绩效考核表复印件,第三年与其他基层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基层项目延期服务协议书复印件,双面打印,各1份。
10.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职人员、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提交前三年年度绩效考核表复印件,双面打印,各1份。
11.从毕业当年进入基层单位工作时间起,至少连续36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个人权益记录单》纸质版(“我的宁夏”APP中依次点击“人社公共服务”“基础服务”“社会保险权益记录”下载),双面打印,1份。
12.在行政区划不明确地区单位工作的,实际工作地点位于乡(镇)的监狱等单位需提供工作地点情况说明;铁路派出所应提供巡线证明;沙漠、戈壁地区工业区等工作地点不明确的由单位提供附近行政区划说明。
13.在校期间申请过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提交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结清凭证。
申请材料需真实、完整,由学校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学校提交至自治区进行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公示资助名单。
四、申请方式
材料1电子版发送邮箱:jy5181686@163.com。
材料2-13纸质版报送地址:银川科技学院就业与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行政楼A1-105办公室)。
申请材料报送时间:
2024年9月13日-10月31日工作日8:30-11:00、14:30-17:00
咨询电话:0951-5181686
附件:
1.《宁夏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国家资助申请汇总表》
2.《宁夏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国家资助申请表》
3.《宁夏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国家资助在职在岗情况调查表》
银川科技学院
就业与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4年9月11日
附件1:
宁夏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国家资助申请汇总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
毕业学校
学历
毕业年份
基层单位名称
毕业当年进入基层单位起
36个月的职位
(仅宁东镇填写)
到基层就业年月
单位所在县区
单位所在乡镇
资助类型
助学贷款本金金额
(元)
申请资助金额(元)
建行银行卡号
建行开户行全称
示例
安XX
男
640XXXXXXXXXXXXXXX
13XXXXXXXXX
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
本科
2019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XXXX分公司
生产工
2019.8
灵武市
宁东镇
学费补偿
32000.00
32000.00
6217XXXXXXXXXXXXXXX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XXX支行
1
附件2:
宁夏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国家资助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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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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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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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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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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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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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式 |
(非定向/定向/委培)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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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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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服务期起始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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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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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家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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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省(市、区) 市 县(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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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就业工作单位 |
(实际工作的基层单位,与在职在岗情况调查表单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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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银行卡卡号 |
(毕业生本人银行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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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银行卡开户行 |
(具体到开户银行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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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类型 |
[ ]学费补偿 [ ]助学贷款代偿(二选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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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
本人承诺以上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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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交纳学费金额 |
经审核,该同学在校期间实际缴纳学费共计 元。
学校财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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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学费 本金金额 |
经审核,该同学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中用于学费的本金金额共计 元。在我校未申请过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学校资助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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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代偿资格及 金额审核意见 |
经审核,该同学符合宁夏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资格,同意给予其[ ]学费补偿 [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共计: 元。
高校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宁夏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国家资助在职在岗情况调查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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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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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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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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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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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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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就业单位名称 |
(毕业当年实际就业基层单位,须与单位公章名称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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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就业工作岗位 |
(实际工作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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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就业工作地点 |
市 县(市、区) 乡(镇) 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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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
本人承诺以上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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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就业单位审核意见 |
以上所述情况属实, 同志,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本单位(基层单位盖章)工作。 单位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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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后单位名称及岗位 |
(如工作单位无变化,此项及下面两项内容不需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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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后工作地点 |
市 县(市、区) 乡(镇) 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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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后单位审核意见 |
同志,因[ ]提拔调动[ ]基层项目期满[ ]单位调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本单位(基层单位盖章)工作。 单位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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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单位年度考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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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 [ ]称职(合格) [ ]不称职(不合格)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年度考核 [ ]称职(合格) [ ]不称职(不合格)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年度考核 [ ]称职(合格) [ ]不称职(不合格)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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