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不断健全学生资助制度,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川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开展 2023-2024 学年新生和老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
3.每个班级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由辅导员任组长,班级团支部书记、班长、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人数的 10%)组成。
班级认定评议小组中的学生代表由班级民主推选产生,评议期间提交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的学生原则上不能担任评议小组的学生代表。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须在本年级(专业或班级)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如有异议,各学院将予以及时处理和回复。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置为困难、特别困难两档。
(一)特别困难:凡在校学习期间其家庭经济困难,提供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有较大困难,且家庭状况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3.当年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突发性灾祸损失重大,造成经济困难的(需提供由民政部门公布的当年自然灾害灾情报告或交通等相关部门出具的事故处理证明);
(二)困难:凡在校学习期间其家庭可提供部分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且家庭状况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校学生要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同时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扶贫手册等材料,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
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组织学生填写《银川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负责收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上学年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只提交《银川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再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讨论
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银川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审批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等证明材料,对照认定标准、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班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示 3 日,无异议后报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5.《高校本专科困难学生认定管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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