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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追加资金下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2-25

处发【2019046

关于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追加资金下发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人社厅发【2019532号《关于下达2019年中等职业学院和普通高校学生资助(第三批)预算指标的通知》要求,2019年起,提高普通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资助名额不变。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会同财务处做好2019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增补发放工作,具体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大力做好政策宣传,将政策宣传到位,同时开展有效的资助育人工作。

二、各学院要积极配合,认真核对学生账户信息,尤其是2019届毕业生要做到账户核对准确。

三、对在校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资格进行复审,取消已经退学、生活不节俭、违反校规校级等学生资助资格。

 

学生工作处

20191021

联系方式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北街培华路1号

电话:0951-5181555(院办) 0951-5181999(招办)

邮编:75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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