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发【2019】046号
关于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追加资金下发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人社厅发【2019】532号《关于下达2019年中等职业学院和普通高校学生资助(第三批)预算指标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起,提高普通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资助名额不变。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会同财务处做好2019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增补发放工作,具体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大力做好政策宣传,将政策宣传到位,同时开展有效的资助育人工作。
二、各学院要积极配合,认真核对学生账户信息,尤其是2019届毕业生要做到账户核对准确。
三、对在校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资格进行复审,取消已经退学、生活不节俭、违反校规校级等学生资助资格。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0月21日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北街培华路1号
电话:0951-5181555(院办) 0951-5181999(招办)
邮编:750021
版权所有:银川科技学院 宁ICP备09000488号 宁公网安备 64010502000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