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本、专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财政厅 民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扶贫开发办公室 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宁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宁教学〔2019〕135号)要求,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开展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严格按照《宁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见附件一)执行,做好宣传动员,召开主题班会为学生详细解读文件政策,及时收集申请材料,严格履行审核流程。
确保学生规范、真实地填写《宁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二,正反面打印),并签定《宁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见附件三)。
申请对象:家庭经济情况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习的本、专科学生(含专升本)。
认定时间:各学院于2020年10月19日完成认定工作,并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四)汇总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秦勇峰 联系电话:0951-5181789
附件一: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财政厅 民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扶贫开发办公室 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宁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宁教学〔2019〕135号)
附件二:《宁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三:《宁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
附件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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