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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学校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11-06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学校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根据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资助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学校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中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为每生4000元,各学院评选名额不超过学生总数的0.8%

三、申请条件

1、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2018-2019学年无违纪违法行为。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态度端正,勤奋上进;生活俭朴,不铺张浪费。

4认真履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赋予学生的义务,积极参加勤工助学和社会公益活动。

5、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子女、孤儿、重点优抚对象(特困供养学生、烈士子女)、父母因患重病长期卧床或丧失劳动能力致使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成员或本人患重大疾病的学生。

四、评审程序

1、根据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并提交《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学校助学金申请表》一份,(内容填写后打印),并附个人书面申请(手写)一份。

2、各班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班级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根据班级情况,进行集体评议后上报所在二级学院。

3、二级学院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对各班评定结果进行审核,无异议后将初审名单表(电子、纸质)和《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学校助学金申请表》于1113日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学院将学生个人申请及相关材料存档备查。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将推荐名单在学工处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批,然后报送自治区教育厅等主管部门备案。

五、评审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学校助学金的申请、推荐、评审、公示、发放等过程中,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并实行公示制度,杜绝一切弄虚作假或其它违纪行为。

2、申请学校助学金学生必须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可信,不得弄虚作假,有违反者,学校取消其享受助学金资格,并收回资助金。

3、申请学校助学金学生生活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得用助学金请客吃饭、不允许有奢侈性消费行为、不得购买高档的消费品或者一些生活学习非必需品。

4学校助学金获得者要努力学习,不得违反校纪校规或有违法行为(烟、酗酒、赌博、经常旷课、迟到、早退者等)。

5、评选时间

116-8,各学院、班级宣传、讲解评选政策。119-13日,各学院评选、审查、公示、推荐。1114-1118,学工处审核、公示,学校审批、上报教育厅。请各学院按照时间截点上报相关评审材料。

联系人:学生工作处秦勇峰 联系电话:0951-5181789

 

附件一: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学校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二:2019-2020学年学校助学金评审汇总表

 

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

                                    2019116

 

附件一:

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学校助学金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照片

民族

 

政治面貌

 

入学时间

年 月

学院 专业20 级 班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家庭经济情况

家庭户口

A、城镇 √B、农村

家庭人口

 

家庭月收入

 

人均月收入

 

收入来源

 

家庭住址

 

家庭联系电话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

£特别困难 £比较困难 £一般困难 R

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年龄

与本人关系

工作或学习单位(职业)

备注

 

 

 

 

 

 

 

 

 

 

 

 

 

 

 

 

 

 

 

 

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R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子女

£孤儿、重点优抚对象(特困供养学生、烈士子女)

£父母因患重病长期卧床或丧失劳动能力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其他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陈述理由:

 

 

 

 

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平时表现鉴定

 

 

 

 

 

辅导员签字:

年 月 日

院 意 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 1此表一式两份,学院留档一份,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留档一份。

2、请于本表后附个人申请(手写)。

 

附件二:

 

序号

学院

年级/专业/班级

姓名

性别

民族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

身份证号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学号

金额(元)

备注

1

 

 

 

 

 

 

 

 

 

 

 

 

2

 

 

 

 

 

 

 

 

 

 

 

 

3

 

 

 

 

 

 

 

 

 

 

 

 

 

4

 

 

 

 

 

 

 

 

 

 

 

 

2019-2020学年学校助学金评审汇总表

 

说明:此表使用excel表格填写

 

联系方式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北街培华路1号

电话:0951-5181555(院办) 0951-5181999(招办)

邮编:75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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